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专项-中德智能制造合作

来源: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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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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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jxt.hubei.gov.cn/fbjd/zc/qtzdgkwj/gwfb/202105/t20210514_35343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