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英才计划-中原学者

来源: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 (注:“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指申报指南下发日之前,在省内单位全职工作已满一年以上。) 2.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3.2021年12月31日未满60周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仍然坚持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 4.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6.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二)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河南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注:按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令第2号1999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有关规定,省级科学技术奖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部级科学技术奖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所属其他部门不再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 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的主要负责人; (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是指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科发基〔2017〕250号)中明确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正常运转的科技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以前批准认定的还未整合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5.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等获得者; (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获得者仅限于获得科技创新类和长期类计划支持的,长江学者获得者仅指特聘教授。) 6.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等。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中原学者申请书》 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3.支持在现单位任职和工作时间的材料复印件; 4.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 5.支持获奖情况成立的材料复印件; 6.所列主要论文专著首页(封面)、版权页复印件,中科院期刊分区、他人引用检索报告结论材料,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性质的评价材料复印件; 7.支持申请人作为权利人、发明人已授权知识产权及推广应用情况的材料复印件; 8.支持主要学术团体任职情况成立的材料复印件; 9.支持获得个人荣誉称号成立的材料复印件; 10.支持所在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及任职情况成立的材料复印件; 11.已完成的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文件(含项目主持人)、项目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等材料复印件; 12.其他申请书中涉及到的有关内容的相关材料; 13.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14.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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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发布《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学者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kjt.henan.gov.cn/2021/04-14/2126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