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来源: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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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推荐评选范围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员单位、各类企业及基层组织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业务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个人标准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信念坚定。 2.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声誉。 3.在本职岗位扎实苦干、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在干部职工中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在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4.在本系统、本单位从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扶持标准
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个人150名。
申报材料
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见附件3)、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三方委员会推荐文件、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对本企业申报的审议情况报告、企业规章制度一套(电子版)、本企业有效期劳动合同(任意一份)和集体合同文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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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hrss.henan.gov.cn/2021/08-24/2299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