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建设奖励

来源: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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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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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建筑业,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 培育中心依托企业条件 (一)从新旧动能转换“5+5”十强产业、22个转型升级重点行业企业中选定; (二)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排头兵地位,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具备发展质量高、规模大、效益好、贡献多、创新强的特点; (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及其他违法失信行为。 二、导师的条件 (一)具有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开放的视野和成熟的发展经验,具备较强的创新发展能力、决策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二)具有杰出领导力,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广泛的影响力; (三)具备全球化视野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对青年企业家的培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 三、 依托单位和导师的选定 (一)根据《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每年省委省政府将表彰“山东省杰出企业家”“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其中“山东省杰出企业家”直接聘任为“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导师”,所在企业作为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依托企业,不再经过选定程序。 (二)其余导师,从“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中遴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经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导师和依托单位名单。 四、学员企业的条件 (一)从新旧动能转换“5+5”十强产业、22个转型升级重点行业企业中选定; (二)拥有核心技术,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在省内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龙头企业优先; (三)青年创业者企业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二代接班人所在企业年销售收入过亿元; (四)与培育中心依托企业具备同业、配套或产业链等关联关系; (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及其他违法失信行为。 五、学员的条件 (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新发展理念,有胜任领导大企业大集团的经营管理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潜力;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海外学习经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优先;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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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及征求意见稿

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19/10/8/art_15187_7248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