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扶持

来源: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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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 除符合《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如已承担本计划往年的项目,须在该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结题验收之后,方可再次申报项目。 2.每个单位限报1个项目。 (二)引进人才 除符合《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人才应具备实际参与项目的能力,配合做好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结题验收等相关工作。 2.每名人才只能参与申报本计划的1个项目。若已承担本计划往年的项目,须在该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可再次参与申报。 (三)引才合同 除符合《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含协议、聘用合同)应至少具备以下基本要素:合同签署人、单位及联系方式,合作周期,合作内容(须为明确且有约束力的事项以及相对应的权利与义务),项目研发成果权属约定,人才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合同双方应由本人(法人代表)签字。 2.合同若系申报主体与科研机构签订,须明确具体的合作研发内容和执行人,且执行人须符合申报条件“引进人才”之标准。 3.合同的签订时间应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且合同终止时限应不早于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四)项目内容 除符合《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须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技术来源、研发(转化)进展、获得知识产权、发表论文等。 2.项目应合理设立绩效目标。须依据项目单位实际具备的技术、设备、资金等条件,务实论证项目研发路线及建设内容,确定工作计划和目标。与项目关联度不高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应列入项目建设内容。 3.项目应科学制定资金预算。须依照人才项目资助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确定预算规模和内容,相关资金支出应与项目实施紧密相关且在合理范围内。必须建立专账管理。 4.除菏泽市,每个市申报项目数量,按照平均每个县(市、区)不超过3个计算。菏泽市平均每个县、区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
扶持标准
重点支持《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确定的现代农业、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和有关县(市、区)优势特色产业等方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人才项目共100个,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项目2个层次,分别给予不超过150万元和75万元的省级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1.人才项目申请书。按照《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项目申请单位请参考填报说明,准确填报《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申请书》,正确提供证明材料,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2.视频资料。一是引进的人才作为陈述人,逐一说明下列情况:项目内容及先进性、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技术路线、主要目标及工作计划、本人在项目中的作用、引才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应包括取得的前期成果、工作过程情况)。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二是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项目实施现场的视频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单位的研发场所、生产场景、前期投入的研发设备及有关成果等)。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 以上视频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也可根据需要融入到一个视频中。图像为横版、MP4格式,要求陈述人面部图像清楚,声音正常可辨,内容陈述规范完整,项目现场明确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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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17年度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dfgw.gov.cn/art/2017/4/14/art_4452_166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