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在站生活补贴

来源: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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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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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申请人申请”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在站生活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 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名单参考:2018/2019年“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 2.2017年11月4日(鲁发(2017)26号文件生效日期)以后("进站时间”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时间为准)进入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乡村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申报时巳办理完成进站手续且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进站时间满1年。 3在站期间正常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于措施》要求,对到乡村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研究的申请人,不限制博士毕业学校,纳入“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予以资助。 下列博士后研究人员暂不列入补贴范围:1.进入本单位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包括本单位员工辞职6个月内又以博士后身份进站)工作的;2.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等派出项目派出期间的。
扶持标准
生活补贴标准为5万元/年, 在站时间每满1年申领1次, 最长补贴3年, 总额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在站生活补贴申报表》、《佐证材料》1 份和 PDF 电子版。《申报表》与《佐证材料》一并使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外籍人员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学位证书(其中,留学人员须附加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外籍人员须附加提供博士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与博士后设站单位签订的博士后工作期间的企 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材料复印件。 2.《”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在站生活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和EXCEL电子版。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为压缩文件,并按以下格式命名:主管部门(单位)名称一所在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例如:济南市人社局-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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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82/201901/d40e43c0-3bfd-4edb-ad2c-de92a4a18f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