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高端人才认定

来源: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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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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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按照《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入选2019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名单的不再推荐。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申报人及工作单位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三)申报人在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战、军民融合、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八大战略中,在引领金融产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创新创业方面,以及在支持疫情防控、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优先推荐; (四)属于2019年以来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从省外引进的人才,优先推荐。 (五)个人诚信纳税情况将作为重要评定依据,有不诚信纳税记录的人员,不得推荐。 (六)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得申报,其中不在管理期内的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入选者、齐鲁金融之星、智库高端人才等可以申报。 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同一人选只得通过一家推荐主体申报,如出现重复申报问题,该推荐人选资格作废。入选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后在管理期内,不得申报其他人才工程或类别。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申报人员评审表》(附件1,报WORD电子版和纸质表一式6份,用A3纸印制);《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PDF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申报人员业绩材料3000字左右(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PDF扫描版和纸质版一式6份,用A4纸印制)。 (3)《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表》(附件3)。 (4)2019年1-12月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5)申报人2019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表彰、所任职单位2019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金融监管部门奖励表彰有关证明材料。 (6)所任职单位2019年以来在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战、军民融合、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八大战略,在引领金融产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创新创业,以及在支持疫情防控、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方面获得县(市、区)级以上政府奖励表彰有关证明材料和申报人在其中发挥作用情况说明。 (7)从省外市场化选聘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招聘方案、录用通知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的过程材料 上述材料除第二项外,其余只报送PDF格式扫描件。第四项至第七项材料由推荐单位负责审验原件,并注明已审验。报送的有关材料电子版可登陆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fjrjgj.shandong.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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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2020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dfjrjgj.shandong.gov.cn/articles/ch05613/202004/614e2642-e658-4d23-9225-e8d7b40f74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