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创新人才认定

来源: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从事科学前沿探索研究,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科学家; (二)推动我省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突破的创新领军人才; (三)帮助我省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企业家及管理经营人才; (四)从事战略规划、风险评估、资本运作、产品设计、技术转移等领域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五)通晓国际经济金融运行规则、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驻在国法律制度和政策的高端人才。
扶持标准
1.经认定的离岸创新人才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技术、管理项目可按规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符合条件的全职人才,申报泰山学者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外专双百计划”时,可不受有关名额限制。离岸创新人才工作期间的发明创造,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专利。 2.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设立访问学者岗位,鼓励离岸创新人才来我省开展合作研究。 3.鼓励用人单位以长期聘用、柔性引进、短期技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引进离岸创新人才,鼓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离岸创新人才采取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进行激励。 4.支持离岸创新人才以投资、智力资本(技术、知识产权、管理等)入股、技术转让等方式参与用人单位的收入分配。 5.定期组织离岸创新人才参与我省开展的外国专家建言、外国专家齐鲁行、集中休假联谊等活动,增强其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氛围。 6.对华友好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离岸创新人才可推荐评选省政府“齐鲁友谊奖”、中国政府“友谊奖”。 7.离岸创新人才来鲁开展工作交流,可根据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申请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离岸创新人才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在办理签证入境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资历、专业技术或学历证明等采用承诺制,全流程在线办理。 8.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的离岸创新人才可纳入申请办理人才签证的范围。已持其他签证入境或持有效居留停留证件的离岸创新人才,可以直接在境内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无须出境办理工作签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山东省离岸创新人才引进使用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472/201712/636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