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

来源: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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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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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其他
申报条件
一、推荐选拔范围和对象 选拔工作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凡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在我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 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三)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管理正职的国有企业正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四)入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五)已当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六)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推荐选拔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推荐。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选中,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不兼任任何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人选不得低于推荐人选总数的5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对在乡村基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服务乡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门选拔。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推荐人选登录山东省人事人才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专家管理子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明确填写申报类型,在一般推荐和专门选拔中只能选择一类填写,选择后不能修改。上传所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单位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单位领导签名的《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六公开”监督卡》(见附件2)、《个人承诺书》(附件3)及主要证明材料。按隶属关系选择对应的申报渠道,提交推荐单位审核。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事业单位聘任岗位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变动情况表》);既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又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行政职务任命文件;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限5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含影响因子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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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30/201906/026aab17-fd22-4f48-b962-ea8a2c4c4cd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