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奖励

来源: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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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科技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三农”服务。 (二)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基层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先进适用的技术与产品。一般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 (三)志愿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工作,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扶持标准
1、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科技特派员给予通报表扬,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挂任县(市、区)、乡镇或农业科技园区副职。 2、按照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规定,每年择优遴选一批科技特派员作为服务基层选派科技人员给予补助经费支持。 3、支持科技特派员参与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等科技计划实施和创新创业共同体、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平台建设。 4、在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单列名额,表彰在农村基层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示范推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 5、支持科技特派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合理取酬。 6、利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乡村振兴研究院等加强科技特派员培训,通过集中授课、创业辅导、技能培训、现场考察等形式,提高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能力。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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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1/3/4/art_103585_10286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