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

来源: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山东省重点产业链企业,包括“链主”企业、骨干企业、配套企业等。 3.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重点企业。企业需提供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审计报告等。 4.申报企业上年度以来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事故,在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失信记录。 二、申报人选基本条件: 研发一线全职工作的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企业实际给付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依法诚信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产业链创新发展、企业效益提升发挥重大作用。企业需提供人才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扶持标准
入选人员由省政府进行表扬。各市县级政府负责落实,人才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县级留成部分,由市县级政府全额予以奖励。
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一般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由企业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和人选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后,征求当地税务部门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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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

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1/8/16/art_15185_10293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