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优青

来源: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3/31-2022/12/12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我省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含中央驻鲁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的正式全职科研人员。强化应用导向,鼓励支持成长型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全职科研人员申请。 2.项目申请人同一申请年度仅限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3.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有2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员有3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含课题)的,不得申请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主要参与人员指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前三位科研人员。 4.连续两次申请省自然基金未获得资助的,暂停一年申请资格。 5.省和国家基金项目应结题未结题、延期结题和项目终止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省自然基金项目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以获得国家基金委相关学部盖章结题证明通知材料为准。该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6. 已申请2022年度项目的建议待立项信息明确后再行决定是否申请。 7.执行省科技厅省级科技计划其他限项规定要求。 (二)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简称“省优青”): 1.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较好成绩、发展潜力较大的38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为培育有望冲击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及其他更高层次基金做储备。 2.具体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3.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含海外优青获得者)、省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含省海外优青)、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不得申请。
扶持标准
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项。
申报材料
1.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或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在《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之日后(2020年8月12日)申请国家优青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2.请依托单位于2022年12月12日前将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相关模板下载地址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bzzx/1558.jhtml,申请书模板仅供参考,以系统填报为准)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我办(邮寄时以邮戳为准)。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继续开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常态化申请的通知

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2/3/31/art_13360_10295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