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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名师认定

来源: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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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生物医药,科研单位,医疗器械
申报条件
一、在全省卫生健康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中从事中医药临床、教育、科研、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江西省国医名师一般应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老中医药专家、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江西省名中医(基层名中医)或具有同等资格的老中医药专家。已经获得“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称号者不再参加评选。申报第二届国医名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热爱中医药事业,坚定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好,治学严谨; 2.为发展中医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全行业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 3.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深受群众赞誉;外埠患者达一定比例; 4.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就卓越,学术思想或技术经验有特色;在学术传承、培养继承人方面有显著成效; 5.从事中医药临床、教学、科研或中药炮制、鉴别、生产等相关工作40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具有正高级职称;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扶持标准
对评选出的表彰人选授予“江西省国医名师”荣誉称号,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荣誉证书,推动建设“国医名师”传承工作室。
申报材料
1.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单位评选机构成员名单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江西省国医名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每名推荐人选的《江西省国医名师申报审批表》(附件3)和江西省国医名师评选证明材料(附件4)。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和推荐意见等。 2.《江西省国医名师申报审批表》和《江西省国医名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各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每名推荐人选的《江西省国医名师申报审批表》、江西省国医名师评选证明材料分别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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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推荐评选第二届江西省国医名师的通知

http://rst.jiangxi.gov.cn/art/2021/4/8/art_47810_3311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