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来源: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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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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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传统实业,电子商务,汽车制造业,建筑业
申报条件
(一)参赛方式。分全省总决赛和各设区市(行业)及以下选拔赛。全省总决赛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和省直有关厅局(行业)为单位组队参赛,大赛设职工组和学生组,除赣州市每个项目职工组可增派1名选手参赛外,其他各参赛单位每个项目选派不超过2名选手参赛,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各1名。 (二)报名条件。具备农业家庭户籍且2021年9月1日前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鼓励各地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人员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报名职工组的人员身份以社保凭证为证明依据,报名学生组的人员身份以学籍信息为证明依据。
扶持标准
(一)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对各竞赛项目决赛获得前3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获奖证书,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并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现金奖励。对排第4名至20名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二)技术能手、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标兵和职业技能等级。 1.职工身份人员 (1)对各竞赛项目决赛前6名的职工选手,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同时,对35岁以下的选手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获奖女选手授予“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对各竞赛项目决赛前6名的职工选手,可直接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晋升相应职业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对各竞赛项目决赛第7至2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学生身份人员 (1)对竞赛项目决赛前6名的选手,可直接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对各竞赛项目决赛第7至2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三)其他奖励 1.贡献单位奖励。对技术支持单位颁发“江西省职业技能大赛贡献单位”证书和牌匾。 2.优秀指导老师。对获得金银铜牌选手的指导老师(限1名)授予“江西省职业技能大赛优秀指导老师”称号。 3.对参与执裁的裁判员颁发大赛执裁证书。 4.对砌筑工、汽车维修工、农机修理工、电工、美发师、养老护理员、育婴员、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电子商务师、中式烹调师(羊肉烘烤)等11个项目获得职工组和学生组第一名(即职工组、学生组各1名)选手推荐参加全国大赛;对手工木工、服装缝纫工2个我省特设比赛项目第1名,将根据全国大赛安排,视情况推荐作为表演项目。
申报材料
本次竞赛各代表队参赛选手及推荐裁判通过大赛执委会指定邮箱进行报名。于7月3日前将选手及推荐裁判个人信息表、信息汇总表(附件4、5、6、7)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以参赛单位命名)统一发送到大赛执委会指定邮箱104273437@qq.com,大赛执委会将对报名完成人员资质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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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举办江西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的通知

http://rst.jiangxi.gov.cn/art/2021/6/24/art_47810_3441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