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

来源: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1/18-2022/02/1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农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化工产业,航空航天,高端装备,集成电路,云计算,软件,新能源与节能,其他,机器人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2021年1月1日前完成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与计划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计划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类申报单位研发投入原则上要求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研发投入证明(包含有企业研发支出具体数额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报表等形式均可)须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人应是全职在赣从事自然科学、技术开发的中青年科技人才。申报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江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领军型的科学作风和团结协作精神,业绩获得专业同行公认,诚信状况良好。 2.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领军人才项目分为学术类(高校、科研院所人才申报)和技术类(企业人才申报)两个类别。 领军人才项目(学术类)申报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已取得博士学位,作为负责人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主持人完成两项以上国家级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成果突出。 领军人才项目(技术类)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科技产品开发及技术攻关方面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省级以上新产品等,并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4.原省杰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获得者验收通过后方可申报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 5.为避免多个类似人才计划、项目同时支持同一人才,对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和省“双千计划”的申报人不予重复支持;对已入选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人才计划(工程、称号)且还在支持期的申报人不予重复支持。 (三)申报学科、技术领域 1.学术类申报学科领域:农业生物;生物医药与卫生;数理科学;材料与工程科学;电子与信息科学;化学化工与环境科学。 2.技术类申报行业领域:航空航天;电子与信息;机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医药;现代农业和其它。
扶持标准
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http://kjt.jiangxi.gov.cn/art/2022/1/19/art_27029_3839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