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重点领域
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国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3.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5.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各地各部门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申报材料
1.申报函。申报单位出具的申报函中须注明背景调查情况;明确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证明申报人已全职回国;同意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提供单位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申请表、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须单位盖章)。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海外博士学位证书、回国时间证明(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学位证书或海外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纳税证明,不认可offer、工作合同、工作证、网页截图、出入境记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的“拟回国日期”不作为确认回国时间的依据)等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
4.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5.其他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