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2022/02/21-2022/03/06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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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者在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1.申报函。来函须注明同意向入选人员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并附申报汇总表(附件1)。来函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2)。 3.申报人须出具“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并亲笔签字确认。 4.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海外博士学位证书,回国时间证明(如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学位证书或海外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纳税证明等,不认可offer、工作合同、工作证、网页截图、出入境记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的“拟回国日期”不作为确认回国时间的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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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http://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zyywgz/zynljs/202202/t20220221_58431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