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2022/03/23-2022/04/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
申报条件
报对象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 2.年龄在40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国籍不限,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1)全职在闽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2)在省内创领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30%以上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已经用人单位列入重点培养,并经以下方式之一推荐:(1)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推荐;(2)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推荐;(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研究推荐;(4)重点用人单位研究推荐;(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且经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 上述属部门(单位)推荐的,每个部门(单位)每批次不超过3人(我省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可推荐1人)。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见附件1),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以及“省重点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各单位推荐时要兼顾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人才和产业创新类人才,重点推荐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领域人才。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见附件2,表格电子版可以从福建人社厅门户网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书填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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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http://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zyywgz/zynljs/202203/t20220323_58656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