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

来源: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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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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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2022年省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团队采取“校校企”方式组建,即由至少2所高校联合(厦门市属高校除外),共同为在闽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高校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应由来自至少2所高校的科研人员和至少1家企业的经营管理或研发人员。产学研联合应突出产业需求引导,“校校企”合作机制的创新,成果落地转化的可行性。 (二)申报项目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合作机制和成果落地转化方式、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格式详见附件1)。高校管理部门对推荐的项目均应到合作企业现场进行调研核实,重点审核是否真实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转化。 (三)项目研发内容原则上不得与省科技厅、工信厅、教育厅等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雷同。 (四)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及STS项目、中央引导地方项目)。 (五)申请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应合理、科学,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六)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2年3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5年3月1日。 (七)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符合申报要求,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扶持标准
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申报材料
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指导和组织项目申请单位的科技人员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作为申请书附件。推荐部门推荐项目时,推行以“揭榜挂帅”方式策划生成项目和联合团队,技术需求方应落实到具体企业,应逐级遴选、认真核实、择优推荐,不得内部指定、简单分配。 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 ─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协议等)。 各高校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上传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格式详见附件3),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并按照工业、农业、社发领域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4)、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各一式1份分别寄送我厅高新处、农业处和社发处,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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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的通知

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111/t20211129_57829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