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来源: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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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一)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3年以上。 (三)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四)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五)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扶持标准
对经公布的“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由省工信厅颁发牌匾,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申报材料
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附件2); 2.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4.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开展相关服务的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 7.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质材料(辅导师名单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 8.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3000字,可附照片); 9.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10.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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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http://gxt.fujian.gov.cn/gk/zfxxgk/zfxxgkml/gzdt/202105/t20210519_55979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