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2022/02/21-2022/03/06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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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本计划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并对西部和东北地区以及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已获得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装订成册(封面、目录、申请表、附件材料)。申报材料须包含如下: 1.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函。来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并附申报汇总表(附件1)。申报函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 3.申报人须出具“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并亲笔签字确认。 4.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有关附件材料: ①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证明等; ②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③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获奖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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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zyywgz/zynljs/202202/t20220221_58431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