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计划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来源: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7/29-2022/09/09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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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具备创新战略研究基础和条件的高等院校、省属事业单位、中央在闽事业单位、各地市科技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各类省级科技计划联合项目)。 (二)自主选题和定向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对申请的项目已有相关的研究基础,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 产业专题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有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稳定的科研团队为项目研究提供支撑。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和申请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各类省级科技计划联合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包括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STS项目及中央引导地方项目)。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解决。 (四)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产业专题项目不接受以合作形式申报。 四、研究期限及结题要求 (一)研究期限 1.自主选题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6个月,研究起始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6月30日。 2.产业专题项目和定向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研究起始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 (二)结题要求 1.自主选题项目:提供1篇研究报告(科技报告)和1篇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项目立项后其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以及申报各类奖项时,须只标注“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作为验收结题材料。 2.产业专题项目:须每季度向省科技厅提供不少于1篇的决策咨询简报(包括对相关领域的产业、技术等动态跟踪、分析),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2)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3)形成呈报件被省科技厅采用并报送省委省政府。 研究成果投稿时须标注“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正式刊发并提供原件。 3.定向项目主要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科技报告),结题时应提供成果应用证明。
扶持标准
(一)自主选题项目: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万元。 (二)产业专题项目: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三)定向项目:每项资助额度3~5万元。
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战略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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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207/t20220729_59636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