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机器人,高端装备,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设计,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196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入选后应全职在我省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不少于9个月。
(2)为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回国来皖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
2.附加条件
申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引进人才的,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依托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需在重大专项涉及的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或者在海外承担过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依托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的,需具有国际领先、国内先进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项(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依托省属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引进的,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申报材料
1.申报情况报告。含申报组织工作、材料审核把关、申报结果汇总等情况。
2.申报书和附件。申报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报送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0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同装订。
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无需装订)。
4.申报人选简表1份(无需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