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

来源: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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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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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人工智能,大数据,航空航天,机器人,科技中介,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互联网,电子商务,区块链,云计算,汽车制造业,生物医药,化工产业,集成电路,现代服务业,生态修复,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高端装备,交通/物流/供应链,海洋产业,产业园,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软件,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本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央驻皖企业和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申请。 引进科技人才主要包括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科技创业、科技服务、科技管理、科学普及等科技活动的人员。引进科技人才一般应从省外或境外引进,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科研、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主持过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4.其他急需紧缺科技人才(须由属地市科技局认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扶持标准
对企业2020年1月1日以后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万元以上(税前),并在我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市、县(含市、区)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其中,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承担30%。
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材料要求 1.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 3.引进科技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格、资质证书(证明)、主持过的重大项目任务书、科技奖励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4.企业与科技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包含工作时限、薪酬情况)、年薪支付证明(须包含个人所得税逐月缴纳证明、逐月银行工资流水等)。 以上复印件均须由申请单位审验盖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表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附件材料要紧紧围绕申报要求,清晰简明,与申请表一同装订,人才较多单位按顺序排列,总页码尽量不超过36页(18张纸),采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版和pdf版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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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0年度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334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