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经费资助

来源: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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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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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全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按规定招收、已办理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扶持标准
(一)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补助经费,每站10万元; (二)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补助经费,每人3万元; (三)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在站期间每人2万元; (四)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项目资助经费,每个项目3-5万元; (五)经国家或省综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奖励经费,每站奖励5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①《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②《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附件2);③2019年度《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附件3);④《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汇总一览表》(附件4)。不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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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hrss.ah.gov.cn/zxzx/gsgg/8450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