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扶持

来源: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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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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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申报条件
扶持入选人才具体分为引进、培养、自主创业三大类别。分别按照以下条件进行选拔认定: 1.引进的领军人才。 具有国内领先的学术技术水平,掌握对产业发展具有主导作用核心关键技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促进技术产品升级,实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为企业创造显著效益的重大技术成果高级技术研发人才; 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引领团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级人才; 在生产中掌握关键技术或技能,能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 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之一,但不能全职在我省工作的,须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以上均为近3年引进的人员。 2.培养的领军人才。 拥有能实现成果转移转化、具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技术、发明专利的专业技术人才; 能够领衔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并发挥技术骨干和引领作用的高级人才; 承担企业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高技能人才。 3.自主创业的领军人才。 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以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等形式来皖投资创(领)办企业; 创(领)办人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引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创业投资的51%以上; 所创(领)办企业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所在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所创(领)办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近3年主要经营管理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所创(领)办的企业须为近3年落户本地的。
扶持标准
设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111’人才聚集工程专项资金”,对认定的技术领军人才给予扶持。省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申报备案情况,每年研究确定不少于200名社会公认、成绩显著、引领突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发放省统一印发的《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证书》,并给予每人2万元资金资助。用人单位对引进培养的技术领军人才,要按不少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认定技术领军人才,应提供以下材料: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书;学历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工作经历和相关业绩材料及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所实施技术(项目)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复印件;引进、培养人才需提供相关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和技术(项目)实施计划书;所创(领)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情况证明、利税证明等复印件;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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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第七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hrss.ah.gov.cn/web/news/2425/132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