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贡献人才奖励

来源: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1/26-2022/03/0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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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机器人,高端装备,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商务,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设计,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申报的突出贡献奖人选应当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业绩突出,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重大国际奖。是指获得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的国际专业组织和学术组织颁发的奖章、奖牌、奖金等。 (二)获得重大国家奖。是指获得国务院批准的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务院各部委批准的一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或者相应的中央有关部门批准的一等奖以上(或相当奖次)主要完成人。 (三)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指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和现代管理等领域及安徽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者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技能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其成果转化或技术应用对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扶持标准
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由省委、省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享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奖励金额为每人50万元。其中,奖金的40%属获奖者个人所得,60%用作获奖者的科学研究经费。所需奖金从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奖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申报材料
各市人社部门、省直和中央驻皖各单位请于2022年3月5日前,将选拔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推荐表》及汇总表、事迹材料各一份(以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有公开发表的文字材料(论文、论著)、科技成果、技术应用等证明材料以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等其他重要材料可复印形成附件材料(同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报送)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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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