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新型研发机构奖励

来源: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4/01-2022/04/2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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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安徽省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地方政府、园区管委会等行政机构不能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中央在皖高校、科研院所等中央预算单位及企业不属于中央引导资金支持范围。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不予支持。申报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下同)和主持人至申报截止日3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逾期未验收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不予支持,企业有在研中央引导资金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一般不再支持。 (三)项目要符合各领域规定的支持方向和资金用途,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等有很好的引导示范作用。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实施周期为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扶持标准
每家50-100万元。
申报材料
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登陆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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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908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