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认定

来源: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2022/08/12-2022/09/09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对象 申请人为经安徽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在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后的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申请人须在我省各类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协议或招收函)。 二、申请认定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和相关单位审核把关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职称级别方面。出站博士后可不受所学专业、年限和资历等限制,申请认定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其中,申请认定正高级职称采取专家评审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职称系列(专业)方面。职称系列应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申请人按照在站期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确定系列和专业。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继续教育方面。拟申请认定高级职称的出站博士后均须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培训并达到相应学时要求,专业科目不作限制性要求,否则不予认定。 (四)关于认定时间范围方面。申请认定时间范围为经批准出站之日起2年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根据本人材料准备情况自行确定申请时机。每名博士后只享受一次认定政策。 (五)关于认定条件方面。除皖人社秘〔2020〕230号规定的认定条件外,下列业绩可作为认定条件之一:对获得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铜奖以上和2021年安徽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项目,其科研成果可作为出站博士后(项目负责人)认定正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对获得2021年安徽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铜奖的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项目负责人)认定副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关于中央驻皖企业申请认定方面。符合条件的到我省中央驻皖企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确需认定高级职称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委托我厅进行评审认定(委托评审函须加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公章),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扶持标准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批准发文并发放职称证书。
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博士后,应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供出站考核、合作导师推荐信、业绩和能力等申请材料及其有关佐证材料。主要包括: 1.《博士后高级职称认定审批表》(附件1)一式2份,表内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申请人员在递交申请材料时,还需另外提供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 2.《博士后申请认定XX专业XX级职称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用A3纸打印)一式20份。包括主要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业务工作实绩、主要论文著作、业务获奖情况等。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复印件1份。 4.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2000字以内)。 5.合作导师推荐信1份。主要包括: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品德、业绩、能力表现概述,以及高级职称认定推荐建议等。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需工作站和流动站合作导师分别提供。 6.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项目结题材料、获奖证书、专利发明、论文论著和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论文论著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申请认定高级职称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1份、《审核记录表》(附件5)1份。 9.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5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作协议或招收函)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申请材料清单一式2份,其中1份贴在申请资料袋正面、1份放在袋内,材料袋须用质量较好的牛皮纸档案袋。 各附件材料请自行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ah.gov.cn/csdh/zczj/index.html)下载。 (二)单位推荐。由出站后所在用人单位负责推荐。推荐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并签字盖章(含复印件),并提供《2020年度申请认定博士后高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考核推荐意见。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hrss.ah.gov.cn/zxzx/gsgg/8736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