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

来源: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6/20-2022/06/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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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 1. 申报推荐范围为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2. 示范基地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示范基地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3. 示范基地应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示范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4. 示范基地应具备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人员培训、市场营销、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专业服务中的四种以上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5. 示范基地服务有质量、运营有特色、产业有导向,能在全省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能积极做好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扩大政策宣传面,推动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在基地内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政策受益主体不漏户、不漏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能充分发挥联系政府和小微企业的桥梁作用,协助做好入驻小微企业情况调研,及时反映小微企业问题诉求。
扶持标准
对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申报材料
1.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 2.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 3.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毕业企业情况表; 4.示范基地申请报告书; 5.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6.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8.基地典型服务案例(1000字左右,可附照片); 9.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需盖章)和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需上传材料具体格式和要求请参考《关于印发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企合函〔2020〕554号)。材料1-3请同时上传Excel、PDF,材料4-9请上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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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jx.ah.gov.cn/sy/wjgg/146717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