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资引智引技项目

来源: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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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新引进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在“中国声谷”建立研发中心或成立子公司,以及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 (2)2016年12月31日后入驻“中国声谷”的企业。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资金奖补: 1. 按照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未按时上报月报和年报数据的企业; 2.自2016年以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法等问题的单位; 3.自2016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位; 4.不符合“中国声谷”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项目。
扶持标准
对引进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在“中国声谷”建立研发中心或成立子公司,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落户奖励;对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按其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3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省和合肥市共同支持。 单个企业可叠加享受除项目奖补外的多个称号类奖补,单个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只可享受一种奖补方式,单个企业年度可获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报支持资金的单位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市经信委(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文件(附项目汇总表); 2.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3.企业入驻“中国声谷”有关协议或证明材料; 4.项目列入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有关文件(称号类奖励项目可不提供);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6.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当年新设企业可不提供); 7.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称号类奖励项目可不填报); 8.申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二)其他材料 (1)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软件企业100强,或行业前5、细分行业前3的龙头企业的相关证明资料; (2)入驻“中国声谷”的相关证明资料; (3)申报项目总投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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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