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专业人才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技术类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3年及以上;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4.自觉遵守本办法规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特别优秀的技术类专家,经联席办管理工作会议审核同意,可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专业职称条件限制。
存在特别情形的,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办管理工作会议审核同意,可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年龄条件限制。
(二)行业专家
行业专家应满足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要求,并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行业(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且需本人签署入库协议。
(三)智库专家
智库专家应满足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的相关要求,一般应为行业(专业)领域内的国内外顶尖专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应当予以出库。
(一)本人书面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二)在参加专家活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履行工作职责不积极达3次以上的,无法胜任工作职责的,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工作损失或有严重失职行为的,3年内无故不参加专家工作会议和不承担专家工作的;
(四)未经同意,泄漏专家活动的内容、过程或结果等重要信息的;
(五)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