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项目

来源: 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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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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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资助对象包括: 各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单位,各级党校、社科院和党政机关研究机构,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社科普及基地,各市、县社科联和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必要时,可面向全国教学科研单位和专家学者进行招标。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 (一)课题研究。主要包括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省社科联科普课题等。 (二)科研平台。主要包括省新型智库、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重点创新中心等公共平台建设以及支持数据库、文科实验室发展。 (三)宣传普及。主要包括各类社科普及活动、社科普及基地建设、科普创新项目;优秀成果、优秀学者等的宣传推介。 (四)学术活动。主要包括省级重要学术活动以及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学术活动等。 (五)人才培养。主要用于哲学社会科学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以及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中的小组活动和浙江发展研究中心分中心活动。 (六)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 (七)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 (八)浙江文化研究工程。 (九)省领导的其他调研项目和活动等。  
扶持标准
实行公开竞争方式分配。之江青年活动小组财政资助额度为每个小组5-15万元,浙江发展研究中心每个分中心为20-40万元,根据中期和期末绩效评估结果作动态调整。财政资助采用一次性拨款方式。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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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czt.zj.gov.cn/art/2019/2/26/art_1164176_30532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