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创业人才

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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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2020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支持100名青年拔尖人才。重点遴选支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领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鼓励和支持在抗击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青年人才申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领域青年人才。 二、条件要求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19年10月1日前入职的);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青年创业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办企业2年以上,在省内注册,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400万元,或近两年年均纳税不少于100万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创业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或目前正在从事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预计在近期能开发战略创新产品或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 (2)创业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拥有自主品牌并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具有创新性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全国或省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创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和社会效益明显,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1.创办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或纳税证明(加盖公章); 2.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说明材料(必须能说明其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法人代表); 3.入资投资协议或入资投资佐证材料; 4.主要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佐证材料(包括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 5.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获奖情况、商业计划书等。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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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http://rlsbt.zj.gov.cn/art/2020/9/21/art_1229101517_1544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