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人才计划”资助

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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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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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在我省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启动。 二、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7年1月1日以后回国工作或创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或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资助重点 聚焦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围绕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两大科技创新高地和谋划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发挥积极作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予以适当倾斜。 四、推荐指标 今年继续对高校院所实行限额申报,其中浙江大学申报数量不超过10项,省重点建设高校、西湖大学、之江实验室、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不超过3项,其他高校院所不超过2项。地市推荐人选中,企业人才不少于50%。
扶持标准
C类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5万元。
申报材料
一、各类论文、奖项、著作、专利等扫描件(注:著作类只需扫描封面、目录、前三页及封底); 二、申请者有效护照(验护照出入境记录)扫描件; 三、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自主创业公司营业执照、学位证扫描件; 四、留学人员资格认定材料扫描件,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一)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留学人员工作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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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http://www.zjhrss.gov.cn/art/2020/5/9/art_1392230_10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