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创新人才与团队项目

来源: 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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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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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是在浙江省境内(不含宁波,下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以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县”)。公开招标、联合基金、创新引领基金等特殊项目和在浙部属单位等特殊单位的支持对象,由省科技厅商省财政厅确定。
扶持标准
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分配给予定额、限额资助。 其中,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首个资助周期内省财政资助额度不低于500万元(分期拨款)。对具有国际顶尖水平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专题论证支持方式与额度,最高可获得1亿元的省级财政资助(分期拨款)。 对浙江“万人计划”入选者给予特殊支持,其中:杰出人才每人100万元,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每人80万元,特殊支持经费分三年拨付。 扩大“海外工程师”计划,省财政按每人10万元标准资助所聘企业,采用一次性拨款方式,5年内累计资助不超过2次,省属企业引进由企业自负。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省财政平均资助额度为0.5万元左右,采用一次性拨款方式。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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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czt.zj.gov.cn/art/2019/2/20/art_1164176_30423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