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1.领军型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团队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负责人和不少于一半的核心成员应全职在聘用单位工作,且聘用期应连续3年以上,团队成员在聘用单位的省外或国外分支机构工作时间视同在聘用单位工作时间;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兼职人员每年为聘用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
2.团队负责人和第1、2核心成员原则上应是近2年内从海内外新引进并已与聘用单位签订工作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和机构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团队负责人在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誉;团队项目目标处于重大科技领域或行业水平的前沿,预期研究成果可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
4.产业化创新团队依托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条件,企业核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企业经营效益较好且研发(R&D)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能为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资金、研发设备等工作保障。
5.基础研究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应当为团队提供实验室建设和基本运行经费、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团队建设、研究生培养等方面对团队给予重点支持,并承诺建设期内投入的配套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
申报材料
1.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申报,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省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可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在线填报《浙江省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1-87054113、15068876832)。
2.地方企业、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申报团队,由所在县(市、区)组织、科技部门进行初审推荐,经设区市组织、科技部门网上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省部属企业、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申报团队,由归口管理部门或本单位网上审核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3.网络申报阶段通过系统在线上传签章后的承诺书、用人单位意见页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