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创新人才

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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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2020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支持100名青年拔尖人才。重点遴选支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领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鼓励和支持在抗击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青年人才申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领域青年人才。 二、条件要求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19年10月1日前入职的);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青年创新人才 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成效显著,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优先推荐我省紧缺急需的金融、立法等专业领域青年人才。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创新类人选申报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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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http://rlsbt.zj.gov.cn/art/2020/9/21/art_1229101517_1544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