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证

来源: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参照《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69号)、《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职改字〔1986〕第58号)和《实验系列破格申报晋升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浙科人发〔1992〕250号)等文件规定。 (二)学历、业绩材料等取得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从聘书起聘时间算起,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四)继续教育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请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相关栏目如实填写。 (五)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工作性质、岗位发生变化,在自然科学研究岗位工作满1年,可转评自然科研系列同级职称。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推荐要求 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单位没有空岗或有空岗但对通过评审取得资格人员不能聘任的均不得推荐,并按以下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1.公布岗位信息。单位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2.个人申报竞聘。按照规定程序,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本单位申报竞聘,并作竞聘履职承诺。 3.单位考核推荐。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将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包括所有表格和佐证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单位聘任。单位根据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受聘人员的相关待遇,防止出现“有岗不聘”现象。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采取全流程网上申报的办法。用户通过http://www.zjsti.gov.cn(“浙江科技大脑”)在线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均为pdf格式),原件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9/0101_872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