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来源: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2/28-2022/04/06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一)专业范围。雕塑雕刻工艺、金属工艺、漆器工艺、家具工艺、花画工艺、剪纸工艺、编织工艺、结绣工艺、织毯工艺、印染工艺、珠宝首饰工艺、陶瓷工艺、烟花爆竹工艺及其他民族工艺等。 (二)申报对象。浙江省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从事工艺美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浙江省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级职称评审。部属单位和外省人员需在我省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需要提供人事关系所在的中央部属单位或省级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机电制造、信息技术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信息技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9〕144号)执行,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20〕166号)执行,具体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http://jxt.zj.gov.cn/)。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三)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起,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考虑到疫情影响,本次评审申报人员参加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或认可)的网络课件学习,按照课件标定的学时数进行认定,不受每年度最多登记36学时的限制,其他继续教育途径学时认定办法仍按照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登记,申报时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出具的年度学时证明。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三)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经信、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接收材料并审核后,推荐至省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委员会。省直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推荐至省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委员会。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相关材料下载。《申报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直接申报专家推荐表》可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1年度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申报材料寄送。申报对象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各地市经信或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寄到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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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jxt.zj.gov.cn/art/2022/2/24/art_1582899_23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