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来源: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申报时间: 2022/08/05-2022/08/22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号,简称《评价条件》)的规定执行,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2、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相关条件和要求详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 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关于进一步统筹工程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的要求,取得工程技术专业职业资格的申报人员,可聘任对应职称,详见浙人社发〔2018〕128号文。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申报人员应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个人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https://zcps.rlsbt.zj.gov.cn)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申报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分为“规划与设计类”“建设与监理类”“运营与管理类”3类;选择其中一项填写,且申报类型须与申报专业对应,详见附件1。2021年未通过评审,且2022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jtyst.zj.gov.cn/art/2022/8/3/art_1229114320_2413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