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军型创业团队认定

来源: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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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1.领军型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团队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创业团队原则上应是近5年内从海内外落户浙江创业,团队负责人和第1、2核心成员来浙创业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和机构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关联性、互补性强,已形成达到预期目标的完整创新链;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4.依托企业已在浙江省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社会保险,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团队负责人或排名前3的核心成员之一为企业主要创始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直接或间接持股总额不低于50%且其中之一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副总以上职务。 5.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一定市场前景;企业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且后续资金有保障;企业在技术、人才、土地、设备、环保、管理等方面有良好的保障。
扶持标准
对入选的领军型创业团队,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支持。申报团队及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填写申报类别和资助金额。
申报材料
1.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申报,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省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可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在线填报《浙江省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1-87054113、15068876832)。 2.地方企业、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申报团队,由所在县(市、区)组织、科技部门进行初审推荐,经设区市组织、科技部门网上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省部属企业、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申报团队,由归口管理部门或本单位网上审核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3.网络申报阶段通过系统在线上传签章后的承诺书、用人单位意见页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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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

http://kjt.zj.gov.cn/art/2020/5/15/art_1228971341_430189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