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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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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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证残疾人(以下统称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下同)或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扶持标准
一次性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不超过5000元。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补贴标准可上浮20%。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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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czt.zj.gov.cn/art/2019/7/25/art_1164176_36064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