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

来源: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6/21-2022/06/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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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条件的园区可自愿申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对象应为省四星级、五星级小微企业园; 2.服务有质量、运营有特色、产业有导向,能够在全省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积极做好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扩大政策宣传面,推动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在基地内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政策受益主体不漏户、不漏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4.充分发挥联系政府和小微企业的桥梁作用,协助做好入驻小微企业情况调研,及时反映小微企业问题诉求。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 按照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要求,申报对象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后找到“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事项,进入“在线办理”环节,填写和上传相关资料。操作指南详见http://jxt.zj.gov.cn/art/2020/4/2/art_1663367_42459523.html。 二、申报材料 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见附件1,请按今年新表格式填报); 2.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4.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说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高星级小微企业园的评定文件(复印件); 7.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资质等说明材料; 8.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3000字,可附照片); 9.能够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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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http://jxt.zj.gov.cn/art/2022/6/22/art_1582899_23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