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实际居住在本省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署名前三位)的专利数量多、质量高、布局合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数量不少于2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2件;
(四)近5年内申报人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特别是对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大),对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突出贡献。
已获得过省专利发明人奖,且之后无新的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第三项中所述专利的,或者职务在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不参加申报。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科研人员身份参评。
申报材料
申报省专利发明人奖,应当填报《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人从事发明创造活动的履历,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应当由申报人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二)近5年申报人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材料,应当加盖专利实施单位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销售额、利税额、出口额等经济指标,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专利实施单位相应纳税材料或者纳税凭证复印件;如有专利许可、转让、出资或者融资等情形的,应当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三)近5年申报人专利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材料,应当加盖专利实施单位公章;
(四)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承担的主要研究计划(课题)、获奖情况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