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励

来源: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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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申报条件
苏北创业领军人才是指已在苏北创办企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其本人在企业所持股份位居前三,并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苏北创业领军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创办的企业一般应落户在苏北地区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和共建园区,其产品应符合我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2、创办的企业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和带动苏北产业发展,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截止申报之日起已在苏北地区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扶持标准
2016-2020年,每年从苏北地区申报的创业领军人才申请名单中评选出30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20万元/人,每年奖励资金600万元,由省财政厅拨付。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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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17年度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