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高技能人才举荐遴选

来源: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辽宁工匠 1. 原则上已获得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 具有丰富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超群,在国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领先地位,在业内具有重要影响。 3. 有发明专利,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第1完成人)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励(第1—2完成人)。 4. 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并被推广应用,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辽宁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 1. 原则上已获得辽宁省技术能手或辽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 具有较丰富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精湛,在省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领先地位,为业内普遍认可。 3. 有发明专利,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其中国家级奖项第1—3完成人,省级奖项第1—2完成人)。 4. 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 对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且现仍在原职业(工种)岗位的技能人才,优先申报。 (三)辽宁技术能手 1. 具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 具有较多一线岗位实践经验,技能、技艺较高,在省内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居先进水平,为业内认可。 3. 在技术创新、攻克难关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带徒传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表格电子版、举荐名额分配表等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ln.gov.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http://rst.ln.gov.cn/zxzx/gsgg/202209/t20220914_4673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