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支持创新成果转化)

来源: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8/12-2022/08/2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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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在辽宁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2)申报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 (3)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辽宁省行政区划范围内。 (4)申报项目符合资金支持领域和支持方向。申报企业属于“老字号”和“原字号”的,企业2021年规模要达到大型企业要求。申报企业属于“新字号”的,企业2021年规模要达到中型企业要求。 (5)项目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6)申报支持创新成果转化的,申报单位应为相应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相关产品注册证、补充申请批件、原料药登记号等应为2021年新获批,且在我省实现产业化。
扶持标准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我省新取得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批件、原料药登记号的给予支持。其中新批准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需开展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大型医用设备,每个品种奖励500万元;新批准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免于开展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通过省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获批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每个品种奖励300万元;新取得登记号的原料药,国内前三家上市的每个品种奖励200万元,其他每个品种奖励100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品种不分规格、型号,仅支持一次。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1-8.1、8.2、8.3)。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产品获批证明复印件,在辽产业化佐证材料(如生产台帐、销售合同等)。 (4)企业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 (5)其它与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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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gxt.ln.gov.cn/wgk_123486/202208/t20220812_4651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