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

来源: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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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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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一层次人才: 1.在自然科学领域,学术造诣高深,取得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在SCI、EI、ISTP 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者 ;或者承担国家重点研 发计划、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 划、国家重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或者获国家发明专利两项及以上,并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 排名前三);或者在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者 ;或者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或者获国家发明专利两项及以上,并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者在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核心技术人员。 3.在医药卫生领域,医德高尚、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 在 SCI 、EI、ISTP 等国 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者 ;或者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或者在较大范围内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卫生问题,为国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居民健康保障以及医疗新技术引进推广作出重大贡献,在全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 4.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富有创见性的成果,对国家、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获国家级人文社科类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在国内外专业权威报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5篇及以上者;或者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2部及以上者;或者承担国 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5. 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或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特别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国家文化部文华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 奖两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在国内外专业权威报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5篇及以上者;或者以 第一作者出版专著2部及以上者;或者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申报一层次人选未入选的,不得参加二层次评选。 (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二层次人才: 1. 在自然科学领域,发展潜力大,对学科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五);或者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 排名前二);或者在 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者;或者承担省(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领头人;或者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并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2.在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五);或者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二 );或者在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者 ;或者承担省(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领头人;或者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 并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者完成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者。 3.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作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及以 上者(排名前五); 或者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 );或 者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二);或者在 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者;或者承担省(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领头人;或者在我省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病症的诊治中有重大贡献,诊治水平先进,疗效好,得到省内同行公认者。 4.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研究成果为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 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 等 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市社科成果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 );或者在国内外专业权威报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2篇以上;或 者 以 第 一作者出版专著1部以上;或者承担省级社科基1金重点项目 ,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5.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绩显著,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 ,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获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一项及以上者(排名前三);或者在国 内外专 业权威 报刊上 发表的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者;或者以 第一作 者出版专著 1 部及以上者 ;或者承担省级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长期在县以下基层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优先申报, 在业绩成果方面可相应降低一档,侧重于实际贡献。 第三层次人选申报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左右 ,最高不超过40周岁 (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体条件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省直各部门和中直驻冀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扶持标准
(一)被确定的第一、二层次人选,列入省级人才培养对象,由“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在四年培养期内,由省财政为一层次人选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二层次每人每月发放 200元工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通过评审可以认定为“ 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 ,在申报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时,不占其所在地区、部门的申报指标(不含中直驻冀单位);二层次人选,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选拔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人选优先选派出国培训。
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 ” 人选情况登记表》(入档案材料)。以WORD格式报送电子数据。 (二)《2019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 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以WORD格式报送电子数据。 (三)有关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转化效益材料等 ,用A4纸复印 ,须单独装订成册,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签字盖章确认。同时要求以PDF格式报送电子数据。 (四)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和中直驻冀单位推荐情况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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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http://rst.hebei.gov.cn/a/tongzhi/2019/0515/7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