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首席技师由所在单位按以下基本条件和办法自主选聘。
(一)被聘为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或技能培训工作,掌握关键技术、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或擅长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总结先进操作法等,或在传技带徒、培养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2.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相同水平);对于从事职业尚无国家职业标准的,如在本岗位长期工作且做出突出贡献、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有较高声誉,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首席技师聘任条件,也可聘为首席技师。
(二)各主管委办局、中央在沪企业、本市控股(集团)公司、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行业协会应明确所辖领域中首席技师培养、选拔、聘用的具体办法和程序,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工作机构并落实专人组织实施相关工作。首席技师的选拔应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选拔对象的先进性和选拔程序的规范性。选拔对象必须经过公示,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资助申报条件
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由首席技师所在的行业、企业或职业院校为单位提出申报。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立健全首席技师制度。建立专门的首席技师工作机构,明确具体的选拔聘用程序和办法,落实专人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二)规范首席技师选拔聘用。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既定条件及程序选拔、聘用首席技师。
(三)发挥首席技师带头作用。已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或项目班组等工作团队,并已为其提供资金、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奖项、科研技术攻关奖项,或已有显著项目产出和经济效益的,可优先申报。
(四)落实首席技师相应待遇。实行首席技师岗位津贴或给予其它薪酬待遇激励,并为首席技师交流学习、培训进修、体检休养等创造条件。
(五)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总体建设。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对职工开展培训,积极开展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高师带徒、技能竞赛、技师继续培训等活动。
申报材料
首席技师资助项目评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申报,下发工作通知,明确申报条件、名额、时间及有关要求。
(二)各主管委办局、中央在沪企业、本市控股(集团)公司、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向主管委办局、中央在沪企业、本市控股(集团)公司、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行业协会报送材料。各主管部门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申报的名额、条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并确定候选项目,签署审核意见后按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材料包括:
1.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申报表。
2.申报报告。包括: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的时间;首席技师工作团队建立情况,人数、人员构成,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计划、未来三年的工作目标任务、运作情况,已有的主要产出及工作成果、业绩、奖项等;单位已配套投入的资金、场地、设施设备及人员情况,相关配套措施等。如果首席技师从事职业(工种)无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应在申请报告中重点说明其个人技能水平、绝技绝活及在行业中的影响、成就,以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聘任条件。
3.首席技师聘书、职业资格证书、市级及以上技能奖项证书复印件,获专利、科技进步奖、主要创新发明,以及所在单位首席技师制度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项目评审,对各主管部门上报的候选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拟定评审意见,向社会公示。对通过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资助资金下拨至申报单位。